聲無哀樂 - 字母歌的最後一句


在南北戰爭之後的混亂歲月,小孩仍要唱字母歌學ABC。約翰福德《雙虎屠龍》(The Man Who Shot Liberty Valance,1962)的中譯戲名很怪,又龍又虎。原文一針見戲旨,就是主角槍殺了名為「Liberty Valance」的人。開始出現更多衝突的中段,有一幕文戲拍小孩唱字母歌。很多學者考證過字母歌用莫札特K.265的旋律早於18世紀中的法國,一百年後傳到內戰後的美國並沒特別。不過電影中的小孩唱完所有字母之後,還唱了一小段:「Now I know my ABCs, tell me what you think of me.」這一段當然是為了符合原曲ABA格式,弄得有收結的感覺。一百多年後再傳到香港的一個平凡小孩口中,我卻不記得小時候有這一段,即使現在自己哼一下仍是停在Z,似完未完般兩唇無措。我學琴,早知莫札特原曲是ABA,但確確實實聽到第三段的歌詞,還是有點意外。 片中老師教的這句結尾真是可圈可點,前半句重申自己學懂了字母,後句卻至少有兩解。先可以讀成「你告訴我,我唱成怎樣?」,這接近基本音樂教育,小孩只想知道自己唱得好不好聽,有沒有走音。但我總讀得更複雜,「你告訴我,你怎樣看待我?」,小孩說他現在學懂字母,可謂識字的第一步,你對我的看法有沒有改變?這種讀法由悅耳與否,立刻變成文盲與否的大問題。片中鄉鎮只有少數人識字,一個是辦報人,另一個是剛來這地方的新晉律師。律師被「Liberty Valance」襲擊後,由開餐廳的一家人照顧他,他為他們打工時想到用那一條法律釘死那無賴,請那家人的女兒拿起書讀出條文,但她尷尬說她並沒有上學。她的尷尬稍稍變成憤怒,嫌律師手腳慢,再說識字又如何,他被人打傷後不是還要靠不識字的人照顧他?後來她改變態度,想好好認字,想閱讀,律師就為她和其他小孩義教。這看來是好事,但在上課途中有壞消息傳來,課堂只好中斷。

內戰雖然完結,但混亂持續,想上課也不容易。如果沒有律師來到,小孩何來學字?辦報人用心辦報,諷刺的卻是懂得讀報的人卻不多。律師肯義教,但那無賴不斷纏繞著這地方,要保護自己難道只靠廿六個字母?在這種時勢繼續說筆桿比手槍有力是自我陶醉,律師後來的自保也是靠手槍,但至少律師義教時有家長肯讓小孩去學字母。這難道不是父母漸漸覺得認字是重要的?以現在的角度,這些學生都輸在起跑線,八歲十歲才學字母,但我一廂情願去想他們日後會因為識字而能讓自己和家人過上更安全的生活,甚至也為改變這鄉鎮出一份力。那個時候,他們的自尊來自自己的作為,而不再需要問別人:「你怎樣看待我?」

一廂情願就不是世事。識字的律師逐步爬上政壇高位,大多數人視他為成功的典範,但他和少數私交知道他的仕途是建基於一個重大的謊言。那些年他教過的小孩很快會長大到介意別人評價的青春男女,但如果認字只認到別人評價,而不理自我評價,不如不學字。下一個世紀,識字是常態,字母歌的最後一句又被改動,從「你怎樣看待我?」,變成「你何不下次跟我一起唱?」(Next time won’t you sing with me?)。小孩而已,不要要求那麼多,大家開心唱歌就好,這也有道理。既然是開心唱歌,不如也開心地唱成人版字母歌,我先補寫新的尾句:「Tell you what I think of me」。
IG:@cheukyiuuuu
一個欣賞阿多諾對音樂的態度,但不完全認同他音樂哲學的人
圖片來源:約翰福德《雙虎屠龍》,YouTube @ Finny The Sh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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